本报讯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会按规定执行降低企业成本政策,维护缴存单位和缴存职工合法权益,为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助力。 根据《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改进住房公积金缴存机制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的通知>》(辽住建[2018]113号),2018年6月30日前,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共为32个单位331人将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降至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以下,每月可为我市企业降低成本17.65万元。这是自2016年5月规范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以来,切实降低企业成本的又一重大举措。 红 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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