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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无小事 2025年02月13日

本报讯 2023年11月21日,鲅鱼圈区市场监管局接到投诉,投诉人称2023年11月17日在拼多多平台入驻商家花费11.6元购买了两袋食品酸菜(500g/袋)。收到商品后,发现其中一袋酸菜生产日期只有年和日的切口,没有月份的切口,根本不清楚该食品的具体生产日期。执法人员接到投诉第一时间联系当事人,对当事人进行现场检查,现场除了投诉人提供的食品酸菜没有生产日期外,未发现其他产品有类似情况。

经执法人员调查,该批食品酸菜是2023年11月11日生产的,由于工人操作失误漏打一袋食品酸菜的生产日期,该批产品已全部在平台上销售完毕。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预包装食品的包装上应当有标签。标签应当标明下列事项:(一)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的规定,属于生产经营食品标签不符合食品安全法规定的食品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二)生产经营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或者标签、说明书不符合本法规定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规定。鲅鱼圈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没收违法所得,并予以行政处罚的决定。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生活水平的提高,食品安全问题日益凸显。食品安全不仅是指食品是否受到污染,还包括食品的营养成分是否符合标准、食品添加剂是否合理使用、生产日期是否清楚等方面。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用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提升违法成本,倒逼食品生产经营者履行主体责任,震慑不法分子,杜绝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食品在市场流通,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保障老百姓的食品安全。欣 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