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苏小桐报道 5月14日,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扫黑恶、护民生、保平安——营口市常态化扫黑除恶工作成效”新闻发布会,发布全市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重要成果和涉黑涉恶典型案例。
自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以来,全市各级党委、政府认真贯彻落实《营口市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实施方案》,督办解决案件侦办过程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
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张晓达表示,截至2025年一季度,市扫黑办共收到涉黑涉恶举报线索85件,线索查结率100%,做到了群众举报件件有回音。我市持续保持对黑恶犯罪的高压态势,深挖一批蛰伏黑恶分子,铲除一批黑恶势力“保护伞”,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得到了有效遏制。
全市公安机关打掉了一批长期危害社会的黑恶势力团伙,共立案侦办黑社会性质组织5个,打掉恶势力犯罪集团4个,恶势力犯罪团伙11个,共抓获犯罪嫌疑人238人,破获刑事案件196起,移交公职人员违法违纪线索28条。
市公安局副局长贾秋林表示,以包某刚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自2012年起,以“顺顺顺寄卖行”为依托,长期通过高利放贷,以“软暴力”及暴力方式催收,有组织地实施寻衅滋事、敲诈勒索、虚假诉讼等一系列违法犯罪活动。以田某某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自2006年起,为达到垄断营口市内及周边殡葬行业,攫取高额利润、快速聚敛钱财的目的,该黑社会性质组织以合法经营外衣掩盖违法犯罪行为,长期欺压残害群众,共实施各类违法犯罪27起,涉嫌10余项罪名。
全市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通过提前介入侦查、引导取证等方式,加强与公安机关的协作配合,形成打击合力,共办理涉黑案件9件51人,办理涉恶案件15件70人,已提起公诉23件112人,审查起诉阶段1件9人。
市检察院分管日常工作的副检察长高兵表示,2018年以来,曹某某为攫取非法利益,达到快速聚敛钱财的目的,通过网络招聘等方式,组织、纠集了李某某等5人,以收取“保道费”的名义,有组织、有分工地多次实施敲诈勒索、寻衅滋事犯罪。秦某某依托某某水务公司监察部,通过有组织实施拦截、以暴力、威胁或其他手段连续实施了一系列有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
全市审判机关充分发挥审判、执行职能,忠实履行《反有组织犯罪法》赋予的法律职责,依法审理有组织犯罪案件,有力执行涉黑涉恶财产,共受理一审涉黑案件10件85人,受理一审涉恶案件14件72人;受理二审涉黑案件6件58人,涉恶案件11件64人;涉黑恶执行立案19件,已结17件,追缴“黑财”执行到位合计2257.1万元。
市法院分管日常工作的副院长申海表示,2020年9月18日,营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王某彬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12项罪名,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十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2008年以来,被告人李某新为获得非法利益,组织被告人李某、刘某等人在殡葬行业内多次实施强迫交易等违法犯罪活动。2023年9月4日,以强迫交易罪、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罪、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李某新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8020万元。
同时,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涉黑涉恶腐败及“保护伞”问题98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91人,组织处理49人,移送司法机关7人。
下一步,市扫黑办将按照线索征集公告,持续广泛征集线索,充分发动群众力量,让黑恶势力无处遁形,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打击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行为。聚焦群众身边“小黑”“小恶”,不断加强对人民群众财产安全的保护力度,全力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与和谐稳定,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和安全感,为建设平安城市、法治城市贡献力量。举报信箱:营口市8025号邮政信箱;邮箱:a041712337@sin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