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1月30日
阎 海
2013年6月20日,《营口日报》刊登了一篇刘品毅先生的文章《营口人初食螃蟹趣闻》。该文引用民国时期文人笔记《蜗牛居士集》,介绍了一件营口近代的逸闻趣事,原故事题目为《箝头虫》。这个故事讲的是,清代乾嘉年间,营口郊外“箝头虫”泛滥,大者有如车轮,不但祸害庄稼,毁坏物件,螯鸡伤狗,而且还能伤人。人们苦于没有办法消灭它们,只能消极避让,甚至关闭城门,防止“箝头虫”进入。后来,有位江浙人士来营口做县令,他告诉人们,此虫名为“螃蟹”,鲜美能食,并教大家捕蟹吃蟹。于是,“箝头虫”之害得以消除。
该文发表后,引起很多读者的兴趣。有人认为,这是南方人为讥讽营口人编造出来的恶搞故事;也有人认为,这不过是民间茶余饭后的无稽之谈。抛开故事里夸张虚构的成分,还原故事的内核,我们可以看到,《箝头虫》其实讲的就是一个江浙籍的县官在营口亲自督率百姓抗御虫害,从而使营口避免了重大灾害的故事。而这个故事在营口的近代史上,是确确实实有其历史原型的。
民国版《盖平县志·职官志》记载:“张鼎鏞,字芷笙,维阳真州(今扬州仪征)人,举人,清咸丰八年(按碑文记载应为咸丰七年,即1857年)任盖平知县。明达吏治,除暴安良,如智擒匪首,大石桥、营口赖以安靖。柳树屯(今老边区柳树镇)一带蝗虫遍野,乃亲督农民捕蝗,竟未成灾。未及去任,犹手谕村民,勿忽此事以为民害。村民立捕蝗碑。”
县志中所提的捕蝗碑今已无存,但碑文收入在《盖平县志》的《艺文志》中。碑文对这场抗御蝗灾的事件记载较为详细:“公(指张鼎鏞)方抵任,适值飞蝗入境,蔓延三十余里。当即勘验,拨夫捕扑,躬自督催,与小民同其作息,虽风雨无间也。少憩则呼民夫共坐土地,指陈蝗蝻之害,闻者无不奋力。……八月初旬,蝗害肃清。……是岁也,天气亢旱,田禾晚成,蝗生于夏秋之际,而毫无伤损,公之力也。”
若将《盖平县志》所载张鼎鏞捕蝗的真实事件与《箝头虫》故事相比较,就不难发现,两者中最主要的几个元素——地点、人物、经过都是完全吻合的:
事件发生的地点——柳树屯,现在已成为营口市东郊,当时是盖平县北境,毗邻营口市街。咸丰七年,营口尚未开埠,也没有修筑土圩城墙,蝗虫蔓延,必然危及营口市街,所以故事里提到“凡是虫欲来,鸣锣闭城以避之”。
《箝头虫》故事中的主人公,是“浙中某名士简任营口令”。正如刘品毅先生在文中所指出的,当时营口还没有行政建置,西部隶属海城县,东部隶属盖平县。张鼎鏞时任盖平知县,管辖营口东部,也算是营口的父母官,称其为“营口令”,也未尝不可。其籍贯是扬州仪征,正属于江浙地区人士。
事件的经过也颇为相似。故事里形容箝头虫“其来也簌簌有声,如狂风骤雨,成群结队,遍于郊野,大者如车轮,小者如杯盘,伤禾残物,鸡犬绝迹。”尽管夸张,却极力表现出了虫灾来势之猛。《捕蝗碑记》 中“飞蝗入境,蔓延三十余里” 的记载可与之相应。故事里的县令亲自示范如何捕食螃蟹,历史上的张鼎鏞更是“躬自督催,与小民同其作息,虽风雨无间也。”
故事的结局是,横行一时的“螃蟹”被营口人捕食殆尽,避免了一场巨大的灾害。这也与《捕蝗碑记》所载“蝗害肃清,毫无伤损” 的结果相一致。
《箝头虫》将故事发生的时间设置在“乾嘉间”,似乎与历史事件的年代有些出入。乾隆、嘉庆两朝合起来共有85年之久,这是一个比较模糊的时间概念,但是作为故事或传说,对于时间年代并没有特别精确的要求,只是为了把故事安置在一个相应的历史背景当中(即营口开埠之前)而已。况且嘉庆与咸丰只隔着一个道光,年代相差也并不太久。
至此,我们可以还原一下《箝头虫》故事的形成过程:
清咸丰七年,营口东郊柳树屯发生蝗灾。新任盖平知县、扬州仪征人张鼎鏞亲自到现场指导捕蝗,成功抗御了一场大的自然灾害。此事在营口人心中留下深刻印象,此后数十年,人们口口相传。流传过程中,不免添枝加叶、夸张虚构,制造灾害的主角,也由农村常见的蝗虫(也称蚂蚱,有的地区用来油炸食用),变为营口的特产螃蟹。于是,一场捕蝗抗灾的历史事件就这样演绎成捕食螃蟹的趣闻。
顺便说一句,历史上,张鼎鏞的确与营口渊源颇深。他在捕蝗之后,调任海城知县。咸丰十一年四月(1861年5月),他与通商事务大臣乌勒洪额、山海关监督福瑞、牛庄防守尉毓昌一起,与英国首任驻牛庄领事密迪乐进行了谈判,最终确定以营口代替牛庄开埠。营口的历史不能忘记张鼎鏞。
(作者系营口市历史学会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