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履职尽责 彰显使命担当

——市人大各专委会和人事委2020年工作亮点

2020年12月25日

坚持创新举措

做好新时代人事选举与代表工作

1、坚持党的领导,强化政治引领。以贯彻《中共营口市委关于新时代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实施意见》为统领,深入落实《中共营口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人大代表工作的意见》,始终坚持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党组领导人事代表工作,围绕中心,创新举措,充分发挥我市五级人大代表的引领和重要生力军作用,为推动营口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发挥了积极作用。

2、加强代表工作站建设,打造联系群众新平台。继续开展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小组、工作站和主任会议成员联系县区人大等“双联系”,印发了《关于新时期加强营口人大代表工作站建设的实施意见》,全面强化工作站建设,打造新时期人大代表联系群众、服务群众、接受群众监督的新平台。一年来,五级代表通过工作站开展了多次接待选民、收集社情民意等履职活动,进一步拉进了与选民的距离。在抗击新冠疫情战役中,五级代表率先垂范、身体力行,在宣传引导、组织隔离、捐款捐物、配送食物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编制了《营口人大代表工作站工作经验交流材料汇编》,供各地交流借鉴。

3、坚持继承创新,强化代表履职。继续坚持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参与常委会监督工作等,邀请参加常委会会议50余人次,列席全市综合性会议、执法检查、视察、调研、专题座谈、社会监督等活动90余人次,有效发挥了代表作用。为进一步调动和激发代表履职积极性,按照省人大统一部署,完善了人大代表履职信息平台的信息录入及相关培训工作,通过加入手机履职平台APP,让代表直接掌握自己的年度履职情况,代表履职热情得到进一步强化。

4、强化督办力度,切实响应民意。采取联合督办、上门督办、重点督办、电话督办等形式,定期对议案落实情况、代表建议办理情况进行调研、检查,还创新举措采取提案代表与承办部门领导直接见面方式,确保代表议案建议能够得到有效办理。深入开展“直通车”建议工作,有效发挥了代表在闭会期间的作用,29件“直通车”建议全部得到认真有效办理,代表及人民群众反响热烈。

5、完善工作机制,依法履行职责。继续严格贯彻《地方组织法》《选举法》《营口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辞职办法》等法律法规,做好人代会选举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人大常委会对“一府一委两院”工作人员任免、监督,开展对法检两院法职人员任前公示、任后监督工作,进一步增强了法职人员依法履行职责、自觉接受监督的自觉性。

市人大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

强化司法监督

维护公平正义

2020年,市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维护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作出了新贡献,实现了新突破。

回应群众关切,破解停车难题,构建规范停车新气象。通过开展《营口市机动车停车管理条例》执法大检查活动,推动地方性法规更好地贯彻实施。专门成立执法检查组,召开新闻发布会、执法检查动员会,为开展执法检查做好铺垫。在开展检查过程中,专委会拓宽领域、创新形式、多措并举,采取前期调研与明察暗访相呼应摸清情况,开展实地检查与听取汇报相辅助找准问题,召开座谈会与广泛征求社会意见相结合理清思路。在5月份常委会议上听取和审议了关于执法检查工作情况的报告,并下发了《审议意见》。会后,组织新闻传媒和政府相关部门共同录制了《热点面对面-关注民生热点,聚焦停车乱象》新闻节目,以舆论宣传提升监督实效。市政府和政府主管部门积极贯彻《条例》,真抓实干,对全市公共停车泊位进行了合理施划,新增的1万余免费停车位在市区亮相,部分老旧停车场改造升级,重点拥堵路段停车位紧张问题有效缓解。

亮剑“执行难”,助力打通公平正义“最后一公里”,推动执行工作新成效。专委会立足司法为民思想,针对我市破解“执行难”开展了跟踪监督。在去年开展执行监督工作的基础上,深入调研,梳理遗留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意见,推动执行队伍进一步提高工作主动性。在7月份主任会议上专题审议了法检两院“关于‘执行难’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通过有效监督,调动了检察机关开展法律监督的积极性,推动了审判机关对执行工作进行了全面梳理和整改提升,强化了对执行节点的把控,部分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和乱执行等问题得到有效整治。

围绕“扫黑除恶”、未成年人犯罪持续监督发力,营造社会治理新格局。为确保我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切实成效,对“一府两院”《审议意见》落实情况进行了“回头看”,帮助和支持“一府两院”在专项斗争收官之年深化“六清”行动,实现“六全”目标,确保我市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中真正“清到底、清干净”。以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2次会议修订《未成年人保护法》为契机,对我市公、检、法机关打击未成年人犯罪工作情况进行了集中视察。通过开展调查研究,全面了解掌握我市未成年人犯罪情况,下发了对“一府两院”的《视察意见》,并形成关于保护和关注未成年人工作的意见建议报告市委,切实将关注民生体现在具体司法监督中。

市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

践行使命担当

推进全市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一年来,市人大财经委履职尽责,为统筹推进全市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贡献了力量。

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助力经济平稳运行。财经委深入了解在复杂形势和疫情对经济社会冲击下的计划执行情况,认真研判分析上半年全市经济运行存在的问题和面临的形势,并针对剖析出的问题提出意见建议,推动了全市经济平稳运行。财经委高度重视“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多次与规划编制部门沟通,及时了解规划编制情况,提出要结合我市实际,高标准高质量做好规划编制工作。为进一步推进《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决定》的贯彻落实,财经委对我市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情况开展了专题调研。召开“一府一委两院”领导和企业家代表面对面座谈会,耐心听取企业意见建议、现场回答企业提出的问题。结合我市民营经济面临的新形势新问题,通过深入调研和广泛征求民营企业家意见,提出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推动民营企业政策落实的意见》,助力民营企业健康稳步发展。按照年度工作安排,财经委开展了关于全市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专项调研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调研,并提出了要积极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完善监管制度等建议,促进政府积极探索国有资产管理的新模式、新方法,进一步提高政府部门国有资产管理水平。

关注民生热点问题,提高执法检查工作实效。市人大常委会对我市贯彻实施《辽宁省食品安全条例》的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财经委召开了不同领域行业人员参加的座谈会,实地检查了食品药品检测机构以及部分食品生产企业、超市、市场。执法检查组针对食品行业存在着“三小”数量多等问题提出了建议,推动政府有关部门切实提高食品安全监管水平,确保百姓“舌尖上的安全”。财经委按照市人大常委会统一安排,组织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深入“企业”、“窗口单位”,对全市开展《营口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执法检查。通过执法检查,推动全市各单位加强《条例》宣传与推进、健全管理长效机制,达到了执法检查活动的预期目的。

关注重点产业发展,提高专委会调研工作质量。财经委以完善我市物流供应链体系为主题开展调研活动,实地考察了营口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等部分物流项目,对全市物流业发展现状及工作思路进行了分析研判,提出了科学制定发展规划、进一步发挥港口带动作用、加快现代物流业平台建设、完善基础设施建设等建议,推动物流业高质量发展。

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

聚焦民生热点

助推我市“三农”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依法履职尽责,助推我市美丽乡村建设。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农村委按照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要求,充分开展调研论证,广泛吸纳各方意见,结合我市实际,起草了《关于促进美丽乡村建设的决定(草案)》,并经市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后实施。《决定》围绕乡村振兴,从提高政治站位、统筹编制规划、促进乡村经济发展等10个方面做出规定,在我省首开先河,为加快我市建设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社会主义新农村,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

二、强化监督实效,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

农村委聚焦脱真贫、真脱贫,广泛收集扶贫领域存在的问题和脱贫攻坚工作意见,对市政府脱贫攻坚工作开展跟踪调研。针对存在的产业扶贫项目单一、扶贫资金使用管理有待加强等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助力我市如期完成脱贫攻坚目标任务;持续跟踪“庭院经济小养殖”扶贫项目,帮助7户贫困户每户增收2300元,稳定了脱贫成果。农村委联合机关第三党支部号召机关干部开展消费扶贫活动,赢得了当地村民的高度赞扬。

三、关注社会热点,推动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贯彻实施。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对滥食野生动物的突出问题及对公共卫生安全构成的重大隐患,引发了社会各界广泛关注。农村委高度重视,迅速回应。创新调研方式。疫情期间,通过电话、网络等媒介收集相关问题7项,建议12条,梳理总结后转交政府有关部门,推动野生动物监管工作扎实有序开展。开展专题调研。对《野生动物保护法》等“一法一决定一意见”贯彻实施情况开展调研、检查,形成执法检查报告,为常委会提供参考,并形成审议意见交市政府落实。执法检查的开展,使社会公众敬畏自然、尊重生命的观念进一步提升。

四、聚焦民生福祉,着力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农村委始终坚持把促进改善民生作为工作重点。围绕“六稳”“六保”,统筹疫情防控期间我市春耕备耕及农事企业复工复产情况,推动春耕生产秩序迅速恢复。持续跟踪调研,督办河长制等水利民生工作。农村河道治理成效显著,沙河部分河段污水直排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农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水田供水问题及时缓解。农村委针对我省实际,通过我市省人大代表提出的《关于制定<辽宁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的议案》,被省人大常委会列为重点督办议案,为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展现了人大法治力量。

市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

严格依法履职

推动市人大城建环资工作创新发展

2020年,市人大城乡建设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以下简称城建环资委)围绕中心、服务大局,通过不懈努力,较好地完成了所承担的各项工作任务。

今年,按照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的要求,城建环资委与市人大法制委、法工委紧密配合,如期推进立法计划中所确定的立法及法规修订任务,制定地方性法规1件(《营口市河流水污染防治条例》),修订地方性法规1件(《营口市城市供水用水管理条例》)。这两部法规实施后将在促进工作开展、保护环境资源、维护群众权益等方面起到积极作用,实现以良法保障善治。

一年来,城建环资委秉承“聚焦环境保护,助推生态文明建设”和“坚持发展理念,关切城市建设管理”工作理念,全力以赴做好了市人大常委会审议2019年度我市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的相关工作;完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营口市城市供水用水管理条例》《营口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等四部法律、法规执法检查的相关工作;创新人大监督方式,提出对我市环境空气质量问题的质询案,并召开专委会会议开展现场质询;做好市人大常委会视察2020年市政府重点民生实事进展情况视察的服务保障工作;对市政府落实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全市交通运输管理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和《对<我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的落实情况进行了跟踪调研;围绕“加强辽河沿岸城市广场景观设计和建设、规范地摊经济”等内容撰写代表直通车建议,有效促进了政府相关工作落实及问题的整改;完成了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测和环保考核目标完成情况的监督工作;以“坚持绿色发展,建设美丽营口”为主题,组织开展了“环保世纪行在营口”宣传活动,为助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一年来,城建环资委还对我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辽河航道运行、移动公司5G网络“新基建”建设等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录制了“热点面对面—打赢黑臭水体整治攻坚战”电视直播节目,宣传和展示我市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治理取得的成果。今年3月下旬,在全民防控新冠肺炎疫情的背景下,为贯彻落实省委、省人大有关指示精神,推动我市建筑业复工复产,城建环资委配合市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省、市人大代表对我市建筑企业复工复产情况进行了视察。在市人大的监督促进下,我市130家建筑企业,半个月内复工复产率由35.3%提升到53.8%,进一步提振了全市恢复经济的信心。

市人大城乡建设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

守正创新

助力教科文卫事业迈上新台阶

一年来,教科文卫委履职尽责,守正创新,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努力使人大工作更好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意愿、增进人民福祉,让发展成绩更有“温度”,让惠民答卷更有“厚度”。

聚焦第一要务,务实创新有“速度”。2020年年初,新冠肺炎疫情突如其来,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保护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成为当务之急。在疫情面前,我市公共卫生服务体系暴露出了明显短板和不足,加快补齐治理体系短板弱项、加快完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势在必行。市人大常委会在年初制定的全年工作计划基础上,提级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新冠肺炎防控工作情况的报告,并作出《关于加强全市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的决定》,旨在为加强全市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提供法治保障。常委会在《决定》审议通过后,责成教科委第一时间将任务予以分解,明确责任分工,要求相关责任单位30天内反馈工作计划,半年后听取各责任单位按计划落实《决定》情况,一年后开展执法检查,并适时启动质询案。通过一系列务实创新举措,着力解决好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医疗卫生健康问题。

坚持法治引领,文明实践有“风度”。《营口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于2019年6月正式实施,这是我市人大常委会获得地方立法权以来,自主起草的第一部实体性法规。今年8月,常委会成立了8个执法检查小组,由教科委牵头,分赴全市六个县(市)区、对口联系部门、窗口单位、公共场所等地开展执法检查,听取了24个单位、部门工作汇报,先后召开了教师、医护人员、企业经营者、社区群众、村民代表等层面座谈会18场次,开展书面和网络问卷调查1300份,梳理出4大类、32项问题,以执法检查报告审议意见形式反馈相关部门整改落实。

稳步推进工作,履职尽责有“力度”。跟踪监督普通高中阶段教育工作,关注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情况、师德师风建设情况,助力拉长“短板”。对全市科技引领产业振兴情况开展调研,积极寻找问题症结,提出有建设性的意见建议。对《文物保护法》贯彻实施及审议意见办理情况开展专题调研,助力文物保护,守护营口历史文脉。听取审议我市提高医疗服务能力工作情况,作出审议意见,有效传导了责任和压力,持续改善民生。通过日常督办、重点督办、跟踪督办“三结合”方式,督促办结教科文卫领域代表建议49件。主动创新工作方式,与对口联系部门首次“点对点”沟通交流工作,提高了工作针对性和有效性。

市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

主动作为

助力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根据党中央和省市委的有关部署和要求,为统筹做好新冠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工作,市人大民族侨务外事委员会主动作为,积极开展各项联络及帮扶工作,精准服务,助力企业复工复产。

营口辽河铝材有限公司是我市生产建筑用铝材的大型中外合资企业,年出口欧盟铝材制成品7000万元,在全国此类产品出口欧盟市场企业排名中居前10位。今年2月中旬,铝材行业突然遭遇了欧盟的反倾销调查。由于疫情原因,该企业得到这一消息时,已临近申诉截止时间。根据欧盟规定,只有应诉的企业才可获得较低关税,并且继续向该市场出口。没有应诉的企业,将会被征收高额惩罚性关税(一般都在100%左右或更高),从而被迫退出该市场。民侨外委在了解到这一情况后,积极协助企业与省商务厅和国家商务部沟通。由于时间紧迫,相关工作人员连夜投入工作,克服疫情期间的各种困难,通过多方联系,得到了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驻欧盟谈判人员的支持,最终欧盟接受了该企业的应诉材料,妥善解决了企业的被动局面。民侨外委的精准服务,为企业争取订单、复工复产、加快发展奠定了基础,得到了企业的认可和好评。

营口三兴建业集团是我市一家彩板制造企业,其出口占企业销售额比重较大。在了解到企业缺少外贸人才后,民侨外委积极协调营口理工学院和营口职业技术学院,帮助企业招聘了3名外贸业务人员,解决了企业燃眉之急,使企业复工复产、拓展业务得以顺利进行。

从讲政治的高度重视民族宗教工作,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及时解决民族宗教工作中热点难点问题。今年7月下旬,民侨外委在分管副主任的带领下,对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建设和宗教工作进行了调研。在调研中了解到大石桥市水源镇新光朝鲜族村村民出行不便,提出了增设公交站点和我市宗教教职人员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缴费险种不合理问题。民侨外委积极同市国资委、通运输局、客运集团公司联系,实地查看线路、乘降点具体位置,并提出合理化建议,政府相关部门克服种种困难,解决了村民就近乘车出行市区问题。民侨外委牵头组织召开了市民宗局、人社局、医保局、民政局协调会,会上就宗教教职人员的特殊情况、具体问题,进行了分工细化,各部门各行其职、各负其责,调整了养老保险缴费险种,为我市宗教教职人员解决了参保问题。

市人大民族侨务外事委员会

加强创新工作机制

推进重要领域立法

年初以来,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创新立法工作机制,加强重要领域立法,主动站位“两个一线”,着力建设“两个机关”,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制定2件、修改1件地方性法规,对6个立法调研项目进行论证,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扎实推进“营口有礼”主题活动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创新立法机制,实施立法领导双组长制

为了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健全立法工作协调机制,推动创新立法工作机制,首次实行由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和副市长共同担任组长的立法工作领导“双组长”制,成立《营口市河流水污染防治条例》《营口市辽河老街历史文化街区保护条例》草案起草工作领导小组,推进法规重要制度设计和重大问题的及时协调解决,保障起草工作顺利有序开展,督促实施部门按照规定及时出台配套制度。5月13日,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召开领导小组会议,标志着立法工作领导“双组长”制正式启动。本年度,共召开“双组长”会议4次,协调解决了一批立法工作中遇到的难点、重点问题。

二、补齐法规短板,推动重要领域地方立法

制定《营口市辽河老街历史文化街区保护条例》。《条例》是我市首部历史文化保护领域的地方性法规,补齐了我市地方立法的短板。本年度继续将立法视线投向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制定《营口市河流水污染防治条例》。为了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将《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刊登在市人大常委会网站、微信公众号和营口日报上,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车轲轶带队赴盖州市、大石桥市、老边区进行实地调研,听取县区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意见。法制委员会两次召开会议审议《条例》草案,对草案进行修改完善,确保了《条例》合实际、接地气、易操作。

三、加强法治保障,助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主动担当作为,为疫情防控提供法治保障。收集市本级机关出台的疫情防控相关文件,经过认真审查,没有与上位法相抵触的内容,确保了依法防控。整理了涉及疫情防控的法律法规和各省市人大常委会制定的疫情防控决议决定汇编,供市人大常委会领导决策参考。会同相关部门开展“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行为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知识竞答。

四、开展法制宣传,有力保障法规贯彻落实

大力宣传《营口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营口市物业管理条例》,印制公告3000份,法规单行本10000本向全市免费发放。通过新闻媒体发布法规全文,扩大宣传覆盖面。受相关单位邀请,对《营口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进行解读,积极开展法制宣传,在省、市级媒体及市人大工作、微信公众号发表多篇文章。

市人大法制委员会

增强监督实效

全面推进我市社会建设各项工作

一、围绕社会建设大局,积极推进立法工作

总体谋划社会领域立法。围绕中央和省市委有关加强社会建设和法治建设的目标要求,认真梳理研究社会领域的法律法规,有序推进立法进程。加强与相关部门的统筹协调,对委员会承担的立法项目进行分解,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进度要求。

提前主动介入立法。加强调研指导,提前介入《营口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等法规的立法进程。结合开展我市医养结合和医疗保障工作调研,将立法工作融入专项工作审议之中。

二、聚焦民生热点难点,扎实开展监督工作

切近民生实事,选准监督议题。去年底,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专题研究工作要点,围绕人民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确定为监督议题,并广泛征求各对口部门及人大代表的意见和建议,确定医疗保障、医养结合和慈善工作为2020年度重点把握和推动的工作,提交常委会审议。

深入基层一线,找准问题症结。今年5月、9月和11月份,常委会分别听取和审议了我市医疗保障、医养结合以及我市《慈善法》贯彻实施情况报告。全年实地走访机关及企事业单位33家,召开各类座谈会27次,发放调查问卷300余份,摸清了我市在医疗保障、医养结合等工作存在的28个方面的问题,为推动相关工作的开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结合我市实际,精准推动落实。在开展工作监督和法律监督过程中,针对存在的问题,共向市政府提出了十个方面30条建议,为推动相关建议落到实处,委员会通过专题听取《审议意见》办理情况汇报、跟踪检查、重点监督等形式,及时了解市政府落实审议意见工作进度,多措并举跟踪审议意见办理落实情况,确保相关政策和措施落到实处。

三、回应人大代表关切,认真办理代表建议

常规督办,将重点代表建议纳入年度重点工作。认真梳理代表建议,将社会和群众关注度较高的作为重点建议进行督办。并通过这些重点建议的办理,有效带动其他代表建议的办理工作,起到以“点”带“面”的示范作用。

融合督办,将重点代表建议融入日常监督工作。委员会将重点督办建议,与工作同监督、同调研、同督办,取得了良好实效。

跟踪督办,将重点代表建议融入“代表直通车”。针对代表提出的《居民小区健身器材更新及场地扩建的建议》,在调研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发展体育工作存在的问题,形成了《关于深化体教融合促进营口市青少年体育健康发展的建议》“代表直通车”材料,直达市政府主要领导办理。目前,该建议正在办理中,市人大将持续跟踪,确保落到实处。

市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