令人怀念的盖州市柞蚕业(一)

2021年08月30日

采摘柞蚕茧

王金令

笔者赋闲在家,每天看书读报写字。偶见《营口日报》刊登本报记者的文章,标题曰《盖州市一个土专家带富百家养蚕户》,余细读两遍,仍爱不释手。文章说:“村里564户村民,几乎家家户户都养蚕。”而且“成为许多村民的主要收入来源。”我为家乡重振柞蚕业而高兴,甚至夜不能寝。

我的童年和少年都是在蚕区长大的,自家以及邻居均为蚕民,可以说是耳闻目睹养蚕长大的。尤其那些有关于蚕的神话印象十分深刻。就说吃穿用吧,也离不开蚕茧,吃的离不开茧蛹,穿的衣裤也用茧绸,家里口袋等物更须用粗茧绸织成,因为它抗磨。上个世纪40年代末50年代初盖州及大石桥东部丘陵和山区,那里简直是蚕茧的世界,许多人以蚕茧为业,故给笔者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象。参加工作后,也留心养蚕事业,不知什么时候起,这曾经波澜壮阔的养蚕业却无声无息了。今见此文振奋之极可想而知。

退休后,我写了一本《营口通史》,由当时的营口市史志办出版。在动笔前我用五年多时间(不含退休前积累的资料)读书、查资料和调研,其中柞蚕放养的历史、生产加工以及放养方法是几个重要内容,今天借贵报一角,将自己所知介绍如下。

柞蚕业的诞生与发展

柞蚕的发祥地原自山东的野蚕,据清王元綎《野草录载》:“登莱山蚕,盖自有之,特前此未知饲养之法,任其自生自育于山谷之中,故多收辄为瑞。”到了宋元,山东人开始训养野蚕为人工放养在山上的蚕,故名“山蚕”,又因多放养在柞树上,又曰“柞蚕”。到了明朝山东已成为放养柞蚕的大省,于是将放养柞蚕的方法传到河南、四川、陕西以及辽东。因为元朝灭亡后辽东实行军事管制,在辽东设军事机构都指挥司、卫、所,而行政属山东行省。所以山东、辽东原为一省(《明神宗实录》),故山东人多到辽东放蚕,春去冬回。时辽东为军事重地,土地多为军藉耕种,军需多由山东供给。柞蚕放养并不普及,史料亦鲜有记载。

清代盖平县(今盖州市,含今大石桥市东部山区)柞蚕放养之起,乃是清初由山东移民传入。清朝建国之初,辽东因为战争之故,内地“千里无人”(《清圣祖实录》)。盖平建县时“户无旧籍,丁鲜原额”(康熙《盖平县志》)。于是顺治初,提出辽东招民政策。顺治十年颁布了《辽东招民开垦则例》规定许多优惠政策,甚至可以按招民多少授予官职。被招之民到辽东后,“每人每月贷给口粮一斗,每地一垧给种6升,每5人给牛一头,秋后归欠口粮和籽种”(《盛京通志》)。到康熙二年(1663年)清廷宣布“辽东招民百名者,不必考试,俱以知县录用”(《古今图书集成》、《食货志》);对其往开垦者,予以生产、生活扶持,如“安插新民到盖县、熊岳,将附近荒地、房基、酌量圈给,并令海城县(当时盖平没设县,盖州以南尽归海城县管辖)督率劝垦”(《清圣祖实录》)。由于上述原因,山东移民纷纷来到辽东。盖平近海,又是移民先到之处,他们将放养柞蚕技术带到辽南,利用农闲养蚕,作为副业生产,解决穿衣等问题,余者可以卖掉换些油盐酱醋钱。盖平中东部山区、半山区,群出迭翠,丘陵连亘,柞林繁茂,是养蚕理想的地方。“辽东与蓬莱隔海相对,蓬莱之民,渡海营生……以放蚕为最多”(《野蚕录》)。乾隆年间,富有放养柞蚕经验的“山东流寓民人搭盖窝棚,俱以养蚕业”;“春夏两季放蚕食叶,分界把持”,“事毕,则拈丝度日”(《清高宗实录》)。有放蚕流民甚至发财致富者。据1982年6月在盖州杨运乡奋英村发现的清代同治五年(1866年)《刘学礼墓碑》载曰:“谚云:白手成家,才必过人,禄始以为此谀词也。及考吾父肇基之事,而使叹此言之不谬也。父生而朴讷,祖不以为才,乡之人亦无以才目之。于自吾父持家以来,置田数百亩,买山数十区,积谷登蚕,岁赢资,其他园林场圃、虚舍、并臼之微,亦井井有条,可为后世法,自非才之超群绝类,恐其不解办此也……”此碑是刘禄兄弟为亡父刘学礼而立,碑中道出其父白手起家靠放蚕兴业。刘氏原系山东莱州府胶州县宋家坡人,后移居此地,靠养蚕起家,成为当地大户。随着山东放蚕流民的增多,清政府把这些流寓蚕民“编立保甲,设立栅帐、牌头管束”(《清高宗实录》)。在这些山东蚕民的带动下,十几年后,不仅盖州、熊岳普遍养蚕,复州、金州、岫岩和牛庄界内也出现欣欣向荣的养蚕业。

盖平县养蚕业高峰时有“蚕户4470户,蚕场5357把剪子(把剪子:是计算山场面积的单位,一把剪子为500亩),年产蚕茧238194担。当时全奉天省区山场12817把剪子,年产蚕茧650610担。盖平县分别占全省的41.8%和36.6%(《奉天通志·实业九》),实为全省之养蚕、产茧大县。

随着柞蚕的增多,盖平蚕茧的收获量越来越大。为了增加税收,乾隆四十三年(1778年)宣布:“准其民人等放蚕,输纳税课”,当年收税银8062两,“年税额且呈有增无减” 之势(《清高宗实录》)。道光年间,一些“蚕户图卖柴薪,并开垦地段,以致出茧即少,商税有亏” (《清高宗实录》)。道光八年(1828年),清廷令奉天官员“逐细履勘,蚕树应补植者,饬令补植” (《清高宗实录》)。道光十年(1830年),制定盖平、熊岳等六城茧税章程,规定蚕户“如有伐桑(应为柞)为薪,照毁伐树木稼穑律究办。若将山场抛弃不植树养蚕,照荒芜田地律治罪“(《清史列传·乌尔恭传》)。到道光年间,经过一百多年的发展,盖平县不仅是养蚕大县,也是上缴茧税的大县。道光年间,盖平和熊岳两城占奉天省六城(盖州、熊岳、复州、金州、牛庄、岫岩)茧税总额的72.5%。

1919年前后,民国政府颁行奖励蚕业法后,新开的黑茧(未纳税的茧场)超过红茧,红茧与黑茧合计1.46万把,1.5万人放养。制丝小厂分散于山村乡间,有的发展为大厂,绢绣工厂也随之发展起来。

1949年全县柞蚕放养面积八千零七十八把,大茧总产量十三万九千七百一十四斤,至1957年已达两万零三十把,总产量达六十万零八千八百四十一斤。“1985年全县共有柞林面积42万亩,放养面积18.1万亩,5610把,总产量1715.3吨”(姜彪《盖州文化》)。虽然放养把数少了,但管理技术先进,产量增加了,仍是全省柞蚕产业大县和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