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才能享受居民换购住房 个人所得税退税优惠

2022年11月28日

为支持居民改善住房条件,9月30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居民换购住房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征管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21号),主要内容为:在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纳税人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在同一城市重新购买住房的,可按规定申请退还其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怎样才能获得退税优惠?具体又有哪些注意事项?下面跟随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纳税人出售和新购住房在时间上有何要求?

在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在市场重新购买住房的纳税人,可以享受退税政策。即纳税人出售和新购住房的时间均需在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且出售和新购住房时间间隔不得超过1年。

举例:纳税人小周2022年12月出售了一套住房,2023年7月在同一城市重新购买一套住房,由于小周出售和新购住房的时间均在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故符合政策规定的时间条件。

纳税人出售和新购住房不在同一地市,可以享受退税政策吗?

答:不可以享受退税政策。按照政策规定,纳税人出售和重新购买的住房应在同一直辖市、副省级城市、地级市(地区、州、盟)所辖行政区划范围内。

二、纳税人退税金额怎么计算?

在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对符合退税条件的纳税人,当其新购住房金额大于或等于现住房转让金额时,全部退还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当其新购住房金额小于现住房转让金额时,按照新购住房金额占现住房转让金额的比例退还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纳税人换购住房个人所得税退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新购住房金额≥现住房转让金额

退税金额=现住房转让时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新购住房金额<现住房转让金额

退税金额=(新购住房金额÷现住房转让金额)×现住房转让时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注意:现住房转让金额和新购住房金额与核定计税价格不一致的,以核定计税价格为准。现住房转让金额和新购住房金额均不含增值税。

举例:2022年12月,小杨出售了一套住房,转让金额为240万元,缴纳个人所得税4万元。2023年5月,其在同一城市重新购买了一套住房,新购住房金额为300万元。假定小杨同时满足享受换购住房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其他条件,由于新购住房金额大于现住房转让金额,小杨可申请的退税金额为现住房转让时缴纳的个人所得税4万元。若小杨新购住房金额为150万元,则可申请的退税金额为2.5万元(150÷240x4万元)。(假设以上均为不含增值税价格)

三、出售现有住房以及新购住房的时间如何确定?

出售现住房的时间,以纳税人出售住房时个人所得税完税时间为准。

新购住房为二手房的:

购买住房时间以纳税人购房时契税的完税时间或不动产权证载明的登记时间为准;

新购住房为新房的:

购买住房时间以在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办理房屋交易合同备案的时间为准。

四、出售多人共有住房或新购住房为多人共有的,应如何计算自己的退税金额?

对于出售多人共有住房或新购住房为多人共有的,应按照纳税人所占产权份额确定该纳税人现住房转让金额或新购住房金额。

举例:小李和小马共同持有一套住房,各占房屋产权的50%。2023年1月,两人以200万元的价格转让该住房,各缴纳个人所得税2万元。同年5月,小李在同一城市以150万元的价格重新购买一套住房,小李申请退税时,其现住房转让金额为100万元(200x50%=100),新购住房金额为150万元,其退税金额=现住房转让时缴纳的个人所得税=2万元。同年7月,小马和他人在同一城市以200万元的价格共同购买了一套住房,小马占房屋产权的40%。小马申请退税时,其现住房转让金额为100万元(200x50%=100),新购住房金额为80万元(200x40%=80),退税金额=(新购住房金额÷现住房转让金额)x现住房转让时缴纳的个人所得税=80/100x2=1.6万元。(假设以上均为不含增值税价格)

出售夫妻双方共有住房,新购住房登记在一方名下,或者一方出售其名下住房,夫妻双方共同新购住房,如何计算退税额?

答:对于上述情况,夫妻双方可以按照产权总额共同计算应退税额,也可以按照各自持有的产权份额分别计算应退税额。

需要提醒的是:纳税人办理退税申请时除提供《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居民换购住房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征管事项的公告》规定的资料外,还应提供双方的身份证件和结婚证。

五、纳税人应向哪个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税?

纳税人享受居民换购住房个人所得税退税政策的应当向征收现住房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的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也就是说,纳税人卖房时在哪个税务机关缴纳了个人所得税,就向哪个税务机关申请退税。

一般情况下,纳税人应当在本地政务服务大厅或者不动产交易大厅等场所缴纳现住房转让所得的个人所得税,因此仍应到该政务服务大厅或不动产交易大厅提起退税申请。如果当地税务机关另有规定,按照规定办理。

六、纳税人在申请退税时,应提供哪些资料?

纳税人在申请居民换购住房个人所得税退税时,除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居民换购住房个人所得税退税申请表》外,还需要提供以下资料:1。纳税人身份证件;2。现住房的房屋交易合同;3。新购住房为二手房的,房屋交易合同、不动产权证书及其复印件;4。新购住房为新房的,报经住建部门备案(网签)的房屋交易合同及其复印件。

提醒1:

纳税人申请享受居民换购住房个人所得税退税政策的

应当依法缴纳现住房转让时涉及的个人所得税,并完成不动产权属变更登记;

新购住房为二手房的

应当依法缴纳契税并完成不动产权属变更登记;

新购住房为新房的

应当按照当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求完成房屋交易合同备案。

提醒2:

税务机关依托纳税人出售现住房和新购住房的完税信息,为纳税人提供申请表项目预填服务,并留存不动产权证书复印件和新购新房的房屋交易合同复印件;纳税人核对确认申请表后提交退税申请。

提醒3:

税务机关运用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共享的房屋交易合同备案等信息开展退税审核。

经审核符合退税条件的:按照规定办理退税;

经审核不符合退税条件的:依法不予退税。

七、纳税人已经享受了居民换购住房个人所得税政策,后来解除了房屋交易合同,已经获得的退税应当如何处理?

因新购住房的房屋交易合同解除、撤销或无效等原因导致不再符合退税政策享受条件的应当在合同解除、撤销或无效等情形发生的次月15日内向主管税务主动缴回已退税款;纳税人逾期缴回的,税务机关将依法加收滞纳金。

需要提醒的是:纳税人应当依法依规如实申请,认真填写并核对申请表,对填报内容及附报资料的真实性、可靠性、完整性负责。对于提供虚假信息、资料骗取退税的,税务机关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处理。

国家税务总局营口市税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