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1月11日
亮点一: 开展视察检查和专题调研38项
制定了《营口市人大常委会贯彻〈营口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的实施意见》,听取审议“港产城”融合发展、辽河文化产业带建设规划决议落实等专项工作报告34项,对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及一季度工业经济“开门红”等事关全市改革发展的重点工作开展视察检查和专题调研38项,在推动营口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首战告捷中彰显人大担当。
亮点二:
全年完成11个立法项目
是营口获得地方立法权以来最多的一年
充分发挥立法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推动引领作用,首次由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委托第三方起草方式制定《营口市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条例》,为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建设全省民营经济标杆城市、争创国家民营经济示范市提供坚强法治保障。制定《营口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为提高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助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和美丽营口建设提供重要的法治支撑。对促进现代物流业发展等5个项目进行立法调研论证。全年完成11个立法项目,是营口获得地方立法权以来最多的一年。
亮点三:
深层次推进立法机制创新
充分发挥人大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深刻把握立法工作机制创新的主要着力点,制定地方立法中涉及的重大利益调整论证咨询、重要地方立法事项引入第三方评估工作规范和立法协调小组常态化运行机制,深入实施立法工作领导“双组长”制,全面实施立法咨询、听证论证、立法协商、立法评估等制度,不断推进立法工作制度化、规范化,进一步提升立法质效。
亮点四:
首次对现行13部地方性法规进行全面清理
统筹立改废释,首次对现行13部地方性法规进行全面清理,修改完善《营口市城市供热条例》等4部地方性法规,完成涉及行政复议的地方性法规及有关决议决定的集中清理工作,进一步增强立法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时效性,有效维护法治统一。积极推动我市地方性法规有效实施,扎实做好地方性法规的发布解读工作,充分利用省市媒体,多措并举宣传地方性法规和立法工作,在全社会营造了知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亮点五:
专题视察检查,为政府工作把脉支招
围绕推动全面振兴新突破,听取审议2023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十四五”规划纲要中期评估、市属园区招商引资等情况的报告,持续跟踪监督民营经济“两个健康”示范、数字政府建设、精细化工和旅游发展等审议意见落实,对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房地产和建筑业健康发展等进行专题视察检查,为政府工作把脉支招,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
亮点六:
积极开展法律法规实施监督
听取审议市政府贯彻实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律师法》情况报告,持续跟踪《安全生产法》、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辽宁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等执法检查审议意见落实,推动法律和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治理效能。全面完成地方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入库工作,进一步加强对规范性文件制定机关业务指导,做到应备尽备,实现规范性文件备案范围全覆盖。全年备案审查规范性文件7件,切实维护了宪法法律权威。
亮点七:
推动阳光审判司法公开
围绕推动阳光审判司法公开,组织部分常委会组成人员、市人大代表旁听法院庭审,跟踪监督强化基层基础提高审判质效审议意见落实,推动市中级人民法院以高质量审判服务地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高度重视非公有制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司法保护,推动市检察院在全省率先实现两级院合规办案全覆盖,探索出以“挂案清理+企业合规”的“营口模式”,有效化解社会矛盾,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亮点八:
聚焦民生社会事业改善
听取审议全市养老工作、医疗保障、社会治安管理、城乡供水一体化情况的报告,开展民生实事年度视察,跟踪监督《传染病防治法》和义务教育“双减”工作、职业技能提升等审议意见落实,对群众关切的新冠病毒感染医疗救治和医疗物资供给、社会化办医、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等进行专题调研,推动政府解决民生难题,顺应群众期盼,不断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亮点九:
推动城乡建设更美更宜居
连续多年关注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大力支持政府不断优化完善规划,听取审议《营口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编制情况的报告并提出审议意见,推进全市国土空间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持续跟踪“港产城”融合发展、辽河文化产业带建设两大战略规划决议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审议意见落实情况,扎实开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农村公路建设、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等专题调研,推动城乡建设更美更宜居。
亮点十:
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优美生态环境的新期待
盯紧污染防治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不断加大环境保护监督力度,常态化听取审议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跟踪监督环境保护“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审议意见落实和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扎实开展“中华环保世纪行在营口”宣传活动,督促环保部门加强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测,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优美生态环境的新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