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12日
《营口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由营口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24年9月29日通过,已经辽宁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11月27日批准,现予公布,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
营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