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涛 小说作品

云城一夜

2025年01月15日

我承认,本质上我是一个随性的人。尽管大多时候,我生活得循规蹈矩,但到了夜晚,我的心就开始不安分了。我会在植物园里一边散步一边胡思乱想,直到深夜也不回家,像黑暗中找不到落脚的叶子。当然,大多数时候我没有表现出随性。所以,当我在植物园一边打太极拳,一边想着如何逃避明天工作的时候,一个大胆的念头还是把我吓了一跳——为什么现在不去云城呢?

云城是我的故乡,离市区不足一百公里,每逢春秋时节,景色宜人,号称半城湖光半城云,故名云城。离开云城有二十年了,其间我也回去过,只是次数一年比一年少,最近这七八年就回去了一次,还是在半年前,初中同学刘强的父亲死了,我们几个同学约好去云城吊唁。很自然地,那次成了非正式的同学聚会,除了在刘强家里大家表现出悲伤外,其余时间大家都兴高采烈的。二十年没见的同学也来了,差不多凑齐了班级一半的同学。中午,班长请客,我们喝光了一箱白酒和不知道多少瓶啤酒。喝完了酒,外地的同学也没走,在云城工作的另一个同学请大家在豪华的红歌夜总会唱歌。

一辈子同学三辈子亲。尽管大多数同学二十年没见了,相貌也有了很大变化,但彼此都一眼认出了对方,昔日在同一间教室上课、玩闹的情景浮现在眼前。临走时同学们一一握手,相约下个周末再在云城聚会。

时间一转眼又过了半年,许下的约定一直没有实现。我很想念同学们。

一刻钟后,我已经驱车行驶在去云城的路上。这是一条新修的路,如果是白天的话,到云城只有一个多小时的车程。

那天的感觉真是奇妙啊。上学时的情景恍若就在眼前,课间,满教室都是女生嘁嘁喳喳的说笑声,几个早熟的男生时不时招惹一下刘芳或女班长,难免招回一顿连珠炮似的抢白。

我那时几乎不跟女生说话,以至在云城聚会时,女生们都说我当年可清高了,不愿搭理她们,真是冤枉人。说实在的,我一直希望成为女生心目中的明星,就像王小伟,学习好,又善于跟女生聊天,老师也喜欢他,男生还不烦他。奇怪的是,那个时候,我就是不知道怎么跟女生接触。我个子高,一直坐在教室后两排,女生基本都在前几排,像隔了无形的屏障,我不知道怎么走到女生面前去聊天。

而这一切的隔膜,一眨眼全变了。刘芳、女班长依稀还是当年的她们,我却再没有拘束的感觉,见到她们就像见到某个出远门回来的同事,很自然地打招呼,问长问短,开开玩笑,约她们来市里玩,很真诚。她们则满面春风,笑声爽朗,都说一定去,不见不散。

上一次聚会后,刘芳曾有一次到市里来,给我打了电话,我说请她吃饭,她说没时间,我又提议她走之前去茶馆小聚,她答应了。谁知我有会议,走不开,只好爽约了。不过,刘芳跟我说好,我去云城让我一定去找她,想跟我多说一会儿话。

我在路边停车休息时,分别给刘芳和红英发了信息,告诉她们我一会儿到云城,只跟她们联系,别声张。我可不想让男同学过早地打扰我,等我需要时,自然会找他们。

发完信息我又开车上路了。到云城前我不会再看手机的,不管她们哪一个有空接待我,都可以。

红英是我的同桌,高高瘦瘦的,皮肤黝黑,因为上学时个子就高,于是成了唯一坐在教室后面的女生,跟我坐在一排。红英是个不一般的女生,她来自农村,家境不好,可学习好,不光在班里名列前茅,在年级也能数上名次。她说话声音尖尖细细的,给我印象最深的倒不是学习好,而是她用一种很奇特的姿势写字——歪着头,两眼几乎贴在作业本上,只有手中的笔窸窸窣窣动个不停。但奇怪的是,她的视力始终很好,二十年后再见面,居然还是那样。

红英是知道我暗恋女同学极少数人中的一个。当然,所谓的暗恋到了现在早已不算秘密了,只要同学们聚一起,这些事情就成了必不可少的谈资,既有一些回味,又带着一些调侃。红英跟他们不一样,她当年就知道我偷偷写日记。一次,红英无意间看到我的秘密,她只是低头浅笑。

她当然理解,因为,她跟我中意的那个女生很要好。所以,无形中我跟红英有了一种心领神会的默契。

当时,班里学习最好的两个同学,一个是红英,由学校推荐提前上了卫校,后来成为一名护士;另一个同学考上了商校,曾经是县宾馆的经理,现在早已下岗。当时,同班的大牙、二刘、包子都不是学习的“料”,反倒是当年我们帮助的对象。特别是包子,没考上高中,做了几年生意后,进了医院当了工人,然后脱产进修,现在居然是主治医生了。

赶到云城宾馆,我停下车。看了下手机,刘芳、红英早已回了信息,问我在哪里。我开好房间,给红英回了信息,问她在哪里?等了足足一刻钟,她没有回复。我不想耽误时间了,于是给刘芳回了信息,问她是否方便现在来。刘芳马上回复,半小时内到达。躺在床上,我又分别给大牙、二刘、包子发了信息,告诉他们我到云城了,有可能一会儿跟他们联系。至于谁有时间,我就不管了,如果都没空呢,至少有刘芳陪我。

大牙回信息了,说跟二刘等人一起唱歌,让我立刻过去。我没回复,把手机调成静音。

刘芳离婚是意料中的事。她没考上高中,但足够漂亮,早早地就名花有主了。那时早恋还是一件很让人侧目的事儿(我属于暗恋),刘芳搞得轰轰烈烈。当然,我听到的时候大都已成了旧闻。后来我才发觉,有时下了晚自习,会看到校门外,一个留着小胡子的社会青年跨着电驴子等她,然后,她在我们惊奇的目光里跨上电驴子,傲然离去。有同学指指点点,那一定是她新交的男朋友。那时的我们太青涩了,什么也不懂,女生大都喜欢成熟的男人,规规矩矩背着书包的毛头小伙子自然留不住刘芳的目光。

不过,婚后的刘芳渐渐被家务缠身,丈夫天天喝酒,生活过得支离破碎。

不知为什么,我其实更想见到红英。她曾跟我说起,有一次,那个远嫁外地的我暗恋的女生,有意无意地跟她提到了我,然后她俩一起猜测我的近况。在红英那里,我似乎更想遇见什么,或者找到什么。我很想知道那时我在她们心中是什么样的。

门铃响了。刘芳站在门前,依然是精致的妆容,带着甜甜的微笑。我很高兴,云城真没白来。“嗨!”我们相视而笑。她想把手包放下,我却拉住她的手让她坐下,然后为她泡茶。我们有一搭没一搭地聊着近况。其实,我有些心不在焉,说话的时候一直看着刘芳。她的妆容成功地隐藏了岁月的痕迹,至少她的眼睛还是那样大,那样明亮,她没有眼角纹。

我们聊了些从前的事。忽然,她沉默了一下,用忧伤的神情对我说,我的女儿得了白血病,需要很多钱治病,为了她我的头发都白了。

什么?你女儿?我吃了一惊。她闭上眼睛,几颗大大的泪珠滚落下来,让我措手不及。

我如果能帮你,肯定会帮的。我安慰着她,任她趴在我的肩头轻轻抽泣。

本来不想这么快告诉你的。刘芳说。

我看到她栗色的头发里,十几根白发在灯光下闪着银光。这不是当年的刘芳了,不是那个被爱神包围的女生了。

我会帮你的,我回去就给你想想办法,好吗?

她抬起头,哀戚的脸上带着一丝温柔和希望。

我从钱包里悄悄拿出几百元钱,捏成一个卷儿,塞到她的包里。

送走刘芳,我坐在沙发上,回味着刚才的一切,云城究竟还有哪些变化是我不知道的呢?

忽然,手机屏幕一闪一闪的,是红英打来的电话。她笑着说,刘芳去找你了吗?她可一直说你是个不错的男人啊!我说,她没有来找我,你来吧。红英说,想跟我聊什么?半夜三更的我才不去。不过,有个你非常想知道的秘密,等明天再告诉你。

我并没有按红英说的洗洗睡觉。这时候,大牙的电话、微信轮番袭来,让我即刻去红歌夜总会唱歌。我起身去找他们。

包间里,我只认识二刘和大牙,还有五个人我不认识,三男两女都喝得不少了。二刘拍着我的肩膀,摇摇晃晃地大呼小叫,你可来了,倒酒!于是,我也立刻进入状态,端起杯子与大家碰杯。大牙的几个朋友轮流过来敬酒,我一一回敬,又唱了两首歌,在烟味酒气中如醉如痴。闹腾了一个多小时,已经是午夜了,他们还不打算散场,我就借故打电话悄悄地走了。

酒精让我神情迷离。

我没有回宾馆,我已离宾馆很远了。云城新修了几条街道,跟十年前大不一样,南边依旧飘来酒厂浓烈的酒糟味儿,让我的记忆一下子回到许多年前。我向曾经生活了十八年的老屋走去。我多么固执,所谓家园,在精神上指的就是这里,在我心里一点儿没变。

路灯昏黄,我几乎摸着黑才找到老屋所在的胡同。我惊奇地发现,夹在两侧高楼间的依然是那些平房,在日新月异的变化中,仅存的几排平房仿佛还停留在一个久远的年代。这条胡同从前比现在宽阔得多,一侧依墙栽着高高大大的白杨树,如今,那些一人抱不过来的白杨树已被砍伐殆尽,道路慢慢被挤占。

门还是那扇绿漆铁门。大半个院子被墙内那棵高大的法国梧桐遮盖着。这棵树的年龄比我还大,多年前搬家时,父亲没舍得砍它,让它在这里继续生长,看着家。它还在这里,就像我的一个多年未见的亲人。它没认出我,我却想流泪了。它的叶子与众不同,特别细小。看到它,我的记忆再次被唤醒。

先说说我家的两只猫吧,各不相同,充满个性。一只胖头胖脑的黑猫会自己开门,没事就跟着我逛街,招摇过市,跑得再远,只要我一吹口哨,它马上回来,非常有趣。另一只黑身白唇的猫争宠不得,变得十分孤僻,除了偶尔过来吃食,其他时间一副心事重重的样子。它每天蹲在墙头,我唤它,它也不理我,终于有一天离家出走,不知所终。如今两只猫都去了天堂,和喜欢它们的奶奶做伴去了。我家的小院里有葡萄架,夏天挂满葡萄,小杂物间潮湿,有时我会发现一些木耳。有时候,屋里会飘出煎咸鱼的香味儿,过一会儿,奶奶会弓着腰在门口喊:“吃饭喽——”

两间小南屋是我为爱情苦读的地方。初二那年,我的心蠢蠢欲动,暗恋班里的一个女生。那个女生活泼大方,让我的青春期有了意义。我知道那个女生学习好,我没有别的办法,唯一的出路是先考上高中,再考上大学,然后才有资格找人家谈恋爱。我奔着这个目标学习,居然成绩还不错,因为我是暗恋,所以比较辛苦,到了高中分班后,非得在窗前看到她的身影,我才能在自己的教室安心学习。高三时,她有所察觉,每天上学放学都装作无意间与我偶遇,在路上等着我,然后我们一起走。同学们对我们吹口哨,我其实心里既紧张又有些高兴,但假装不在乎。那个时候,早恋还是一件可耻的事,而我们不是,因为谁也没谈过感情的事,只谈学习,更不用说拉手了。那是多么纯洁的年代。直到考上大学,我拿到录取通知书的当晚,才激动地写下一封表白的信……

我在这条路上徘徊着,期望再次遇见那个我曾暗恋的女生,当然,这根本不可能,在我的生活里,她永远不会再出现,就像那两只消失的猫。

我的酒一下醒了,就在我家的老屋门口,这条昏暗的小路上,一个披着长发、看不清面目的人,在我回忆往事的时候撞倒了我,还抓住了我的衣领。我本能地甩开他,可是,他抓得更紧了,我退一步,他跟一步,嘴里喷着酒气。我大喝一声,猛转身把他甩了个趔趄。不容多想,我反守为攻,朝他打了一拳,他发出痛苦的叫声。不等他反扑,我抓住他的双肩,以不容反抗的气势推他,不让他站稳。这是我的绝招,对方重心不稳,我就能轻易把他推倒。我小学五年级就会这一招了,那个教我这一招的同学叫虎蛋,和我一样痴迷少林拳法,整天比比划划,个子比我矮一头,可是每次打架我都赢不了他,都被他撂倒在地上。今天这招我又用上了,二十多年我居然没忘,依旧灵验。那人果然很干脆地被我掀翻在地,我不容他翻身,骑在他身上狠狠给了他几拳。他大声叫喊:我认识你!你敢揍我?!

等他老实了,我放他起来。他骂骂咧咧,晃着身子站起来依旧骂,你奶奶的熊!

我的左手无名指忽然剧烈地疼起来,他的骂声让我想起虎蛋。没错,就是他——个子矮我一头,坐在我的前排,自习课上偷偷转身,向我比划刚学到的招式,还相约暑假一起去少林寺学艺。他的头发还跟上学时一样长,只是嘴上多了一撮胡子,面容也不年轻了。哦,虎蛋。

不知何时起了薄雾。有一瞬间,我们的目光对视了一下,旋即分开,我只能听见彼此呼哧呼哧的喘息声。他的身子晃动着,步态凌乱,慢慢后退,消失在夜雾里。夜更深了,没有一丝声息,只有左手无名指剧烈的疼痛让我想起刚才的搏斗。

我回头看了一眼法国梧桐和我的老屋。我的身子晃动着,在夜雾里一步一步后退。再见。屋里面睡着的已是陌生人,我这是向谁告别呢?

忽然,远远地传来一个男人粗犷的歌声——那声音一声高一声低,飘向夜幕的深处。那真的是虎蛋吗?我用疑问安慰着自己,也许我看错人了,那不过是个喝醉了酒的陌生人。可是,那人的歌声似乎要引出我的悲伤了。我的左手无名指痛到心里,我的眼里滚动着泪水。再见了,云城,再见了。

我离开幽深、黑暗的胡同,深一脚浅一脚地来到大街。我越走越快,最后跑了起来。

一刻钟后,我回到我的车里,我不准备在云城留宿了。

凌晨四点,我开着车在公路上急驰,奔向即将到来的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