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期发布违法商业广告将被重罚

2025年06月12日

高考结束,中考临近,暑期将至。为维护中高考及暑期广告市场稳定有序,保障广大考生合法权益,进一步提高广告经营合规意识,营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对涉考培训、报考咨询、中介机构及广告经营主体设计、制作、发布广告内容作出警示,严厉打击广告违法行为。

记者了解到,有十种违规广告将被重点监测,其中包括:

一、不得设计、制作、发布涉及导向问题(参见《广告法》第九条)的广告;

二、不得设计、制作、发布误导公众教育观念,制造家长焦虑等违背社会良好风尚的广告,如使用“大家都在报,不报就落后”等用语;

三、不得设计、制作、发布含有“官方指定”“保提分”“押题准”“签约包过”等对升学、通过考试、获得学位学历或合格证书,或者对教育、培训的效果作出保证性承诺等的广告;

四、不得设计、制作、发布含有明示或者暗示有相关考试机构或者其工作人员、考试命题人员参与教育、培训、报考志愿等内容的广告,如“本机构某教师为中考命题组成员”;

五、不得设计、制作、发布含有利用国家机关、科研单位、学术机构、教育机构、行业协会、专业人士、受益者的名义或者形象作推荐、证明等内容的广告;

六、不得设计、制作、发布含有“国家级”“最高级”“最佳”“顶级”“极品”“第一品牌”等用语的广告,对无法量化、难以自证的用语,应当谨慎使用;

七、不得设计、制作、发布含有虚构教师资质、夸大培训效果、编造用户评价等内容,涉嫌误导考生和家长的广告;

八、不得设计、制作、发布与考试作弊相关的通讯电子产品等作弊器材的广告;

九、不得设计、制作、发布含有“增强智力”“提高记忆力”等未经科学验证功效的食品及保健食品广告;

十、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其他情形。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在中高考及暑假期间,会持续加强相关教育培训广告的监测、监管,严厉打击广告违法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法从重处罚。

广大考生及家长如发现广告中有以上情形的,可以及时拨打12345进行投诉举报。

本报记者 仲属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