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近代邮政史(三)

2025年08月22日

官办邮政局与民信局为收揽邮件发生争斗。

信封上“酒资已付”的标注。

刘永春

民信局收费方式

营口民信业收费方式多种多样。民间普通信件,有寄信人付资或收信人付资情况,也有收寄人各付资一半情况。这一切均以信封文字标注来收费。普通信件上,如标有“酒资已付”或“酒力付讫 ”“号银已付”等字样,这些均表明寄件人已付资。如信封标有“送信钱××”或“酒资照例”“酒资照给”等,均表示由收信人付资。当时那个时代,寄信人付资较少,大部分由收信人付资。双方各付一半的情况也有,如信封标明甲地至乙地“酒力付讫”,由寄件人付资,乙地至丙地“信到付酒资”,由收件人付资。

另外,在信件与货同行时,也有这种情况。如1892年4月20日,商船由营口运货到山东黄河营,在营口装运豆饼35片,顺捎酒一坛。水力(即帆船运费)已付清,在信封左侧标有送信钱壹佰伍拾文,同时在信封背面又标有“福×+11”字样。即信货收到后再付信资42文。这样两地分头付款,可促使信件货物更加安全到达。

在民信局业务中,信封上标有“酒资”“酒力”等,即普通信件资费。还有部分信函、包裹、汇兑等使用保险资费传递。保险资费被称为“号金”(挂号费),大部分由收件人支付,即货到付款。号金收取多少,视路途远近、艰难程度,包裹重量大小及汇兑金额多少等来定价。号金比一般资费高一倍或几倍,因贵重物品或大额汇兑,民信局均会同镖局、钱庄等共同完成。

另据《南满洲经济调查资料》(六)记述:“营口地区普通信件,向寄信人收2角,再向收件人收50文。明信片收费1角,汇票收汇水(汇费)4角,再向收件人收取100文。携带方便的小篓之物,每件收3角左右。”路程每日50-60里,坏天气难走路段,每日只能20-30里,同时也出现分段计费、一段一清现象。对于急件,每件80里收费130-140文,对于偏远山区,每件收取400-500文。如信封火烧一角或封口插有羽毛的信件,则表示十万火急,由专人专程传递,价格另议。

对商家收费,民信局也采取灵活多样的方法。如某商家一年出资多少,由某民信局承包。也有民信局采用记账簿,年终一次性结帐。还有的民信局与商家在几大传统节日,如春节、清明、端午、中秋等分头结帐。这样做,相互让利,商家得实惠,民信局可得谢酒及馈赠。民信局在几百年生存过程中,其收费方式真是五花八门、各式各样。

民信局被排挤

1896年3月20日,光绪皇帝“御批”开办大清邮政官局后,总理各国事务衙门提出:“凡有民局仍旧开设,不夺小民之利,并准赴官报明领单,照章帮同递送。”所以,在大清邮政官局出现后,有着业务灵活深受商民依赖的民信局,在业务方面并未受到影响。在“不夺小民之利”的口号下,新成立的邮政官局,大部分业务由登记注册的民信局来完成 。

但是,随着官办邮政的不断发展完善,总邮政司赫德主张,将全国各地民信局改为邮政官局的代办机构,即所谓的“官局与民局相辅而行,必被吸收无遗”。可是,赫德想错了,有着百年历史及传统业务的民信局,不想让西方新式邮政取代,更不想在洋人指挥下发展。于是,在邮政业务收揽中,官局与民局时常发生矛盾,为争抢业务大打出手。

后来,赫德经过长时间思考,认为“收编”民信局不成功,民信局已是邮政官局的绊脚石。于是,他采取多种措施,排挤控制民信局的生存发展。首先是控制沿海口岸的“轮船信局”,其实施办法有如下几条:

第一,切断各口岸民信局与轮船关系。大清邮政官局与外商轮船公司签有合同,规定各外商轮船公司到中国各通商口岸,只能携带邮政官局交寄的邮件,其余无论何人何信局,一概不准携带。同时,大清邮政章程中规定,轮船出进各通商口岸,除承寄邮政官局所的邮件外,其他如船主、水手、乘客等,均不准携带民信局所交邮件。如有违者,每次罚银500两,视各口岸“轮船信局”交由船方带运邮件为非法。

第二,从1900年4月始,民信局所交总包费由每磅1角提升为6角4分。营口众多民信局认为,这是“明准开设,暗逼关闭”政策。于是,营口众多民信局联合起来,向有关署衙申诉,并举行停班罢业进行抵制。这次全国民信业反加费斗争持续很久,后经外务部(前身即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建议,赫德才于1901年修改有关章程。从1902年起,民信局所交总包费每磅降为3角,以后每年递加一角,直到以每磅九角止。各地民信局均不肯接受。部分民信局在有条件情况下,与外来“客邮”联合起来,与邮政官局争夺业务。赫德发现,这一做法不但没有控制到民信局,反而助长了外来客邮。于是被迫将民信局交寄的总包费全部免除。在这场反邮件提费斗争中,民信局初步取得胜利。

第三,1904年,大清各地邮政局(所)已达1300余处。这时赫德认为,官办邮局可以代替民信局了,于是再次提出关闭民信局建议。可是,大清外务部吸取以前经验,末予采纳。赫德不死心,再次老调重弹,邮运民信局邮包重新收费,已登记挂号的口岸(包括铁路沿线)民信局收半费每磅3角2分,其他收全费6角4分。这次,各地民信局虽反对声一片,但已失去对抗优势,不得不接受现实。

第四,大清官办邮政实行资费降价。按英国首创的邮政章程,即平信重量在半英两(14.17g)以内,无论路程远近,均收费4分。为了同民信局在业务上得到竞争优势,从1902年4月,国内平信由4分降为1分,本埠平信(城镇内)降为半分。其它邮政业务也相应降价。赫德利用雄厚的海关税收,不惜亏损运营,以达到挤垮民信局的目的。这时,营口民信局与全国其他民信局一样,业务上受到各方冲击,经济上受到较大损失,一部分民信局只能另谋生路。

第五,先进运输工具火车的出现,更加快了营口民信局的消失。1900年4月,由中国著名铁路专家詹天佑设计修建的“沟营铁路”(沟帮子至营口辽河北岸)全线正式通车(客货运输)。牛庄邮政局抓住有利时机,利用火车转运,沟通关内外邮件营运,以此提高关内外经济信息快速发展。但自从牛庄邮政局取得火车邮运权后,根据有关邮政章程,限制民信局使用火车邮运权,铁路只为邮政官局邮运,所有民信局概不准邮运。营口民信局的邮件不但被轮船禁运,还被火车邮运拒之门外,乘不上“时代列车”的营口民信局只能利用火车私运邮件,一旦发现,即被查扣罚款,可谓举步维艰。

大清官办邮政以种种理由垄断了先进运输邮运权。控制了民信局的生存发展,至清末,逐渐形成了大清官办邮政独家经营局面。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