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0月24日
王继鹏
1914年,曾有一个浩大的工程在营口辽河北岸的鸭岛开工。这个工程由中华民国外交部批准,是美国石油巨头美孚石油公司建设的大油池。那时,营口已经成为东北地区的煤油销售中心,大批煤油从这里输往东北各地。
东北煤油销售中心
创建之初,美孚石油公司就积极开拓中国市场。进入中国后不久,便在东北地区、重点是营口开始了商业经营活动。
起初,美孚石油公司采用委托代销制度,由上海商人叶澄衷作代理商,将煤油从上海运到营口,利用在营口设立的顺记分号经营。营口成为煤油转运基地,控制当时的东北市场。
1894年以后,为了打破代理商的垄断行为,美孚石油公司采用买办包销制度,在上海设立三达洋行,主要依靠买办陈亦墀推销煤油,他将油料从上海运往各地卖给中国商人,再由中国商人销售。在买办包销制体系下,营口成为美孚石油公司在东北销售煤油的中心。当时,美孚石油公司在营口设有油栈、仓库,煤油运到营口后卖给中国商人,再由中国商人运往东北各地销售。上海瑞昌成总号营口分号也曾代销过美孚洋行和德士谷洋行的油品。
到了十九世纪末,为了追逐更高的利润,美孚石油公司采用直销方式,通过已经广泛建立在中国通商口岸的油栈、油池、大型灯厂等基础设施,以及完善的运输系统,在全国各大中城市设立分公司,采用经理制的管理体制,统辖各中小城镇的经理行及代理处的经营业务,跳过代理商和包销商,直接控制包括营口在内的各大通商口岸油品的经营。
营口大油池
二十世纪初,鉴于营口在美孚石油销售体系中的重要地位,美国驻华公使就美孚洋行在营口租地建厂事宜与清政府协商。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五月八日,美国驻华公使柔克义照会清政府外务部,要求办理美孚洋行在营口租地税契一事的相关事宜,公文名称为《美孚行在营口租地请咨行该省转饬地方官按近年办法由县税契由》。当年五月十一日,清政府外务部答复,称此事应由地方上报,不应由公使直接和外务部商讨,公文名称为《美孚行在营口租地应由该县报明关道税契由》。
1913年10月21日,民国外交部处理时任奉天都督张锡銮的《美孚公司在营口辽河北岸建立大油池请核办见复由》咨一件,并附有清单、图式各一纸,总共18页。10月23—24日,北洋政府外交部出具了时任外交部总长孙宝琦、次长曹汝霖,通商司司长周传经三人联合签发的照准立项批复文件。
美孚石油公司营口大油池的兴衰
美孚石油公司营口大油池项目为1913年10月批复。当时正是隆冬季节,不能破土动工,因此土建施工从1914年开始建设。美孚石油公司当时还建有办公楼、仓库、宿舍、码头、围墙等相关配套设施。时至今日,辽河北岸的老人们仍然习惯性地称那里为“油码头”。美孚洋行由一对美国夫妻经营,雇用中国人当经理和员工经营管理公司事务。
美孚石油公司为了打开煤油在中国的销路,制造了一种铁皮底座玻璃灯罩的煤油灯,取名“美孚灯”。首先在中国东北大做广告(当时中国人普遍用豆油灯做照明灯),并推出免费试用等促销活动,免费赠送了一批印有带编号的廉价煤油灯,并附带二两煤油。
很快,民众改变了使用豆油灯的习惯,美孚灯在很多大中城市打开了销路,从此,美孚灯成了每家每户必不可少的照明灯具。那时,结婚、开业、乔迁等社会活动,如果能将美孚灯作为礼品相送,是一件相当体面的事情。20世纪30年代初, 美孚在华的销售系统更加庞大,煤油已经成为家居之必需品,销路极其兴旺。
九一八事变后,日本侵略者占领东北,美孚石油公司的生存环境变得艰难。1934年,伪满洲国出台石油专卖法,对美国商业利益造成巨大打击,美孚与美国国务院展开合作,力图保住其东北阵地。然而,由于多种原因,美孚石油公司于1935年被迫从东北撤出,营口的日伪当局没收了美孚石油公司的房产。
1941年太平洋战争爆发,由于美国对日本宣战,日伪当局将辽河北岸本已停业的美孚石油公司部分厂房、仓库、机械和两个油罐作为战利品拆除。1948年11月,营口解放。美孚石油公司由河北区人民政府管理,附近市民驻守。上世纪50年代后有营口造纸厂、营口制桶厂等单位先后利用此处。据《营口北方制桶设备科技有限公司厂志》记录,1953年,营口市制桶厂接管了辽河北岸美孚仓库面积830平方米,固定资产总值162500元,净值233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