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兜底再升级

7月1日起我市社会救助补助标准全面上调

2026年07月03日

本报讯 记者蒋丹妮 王伦报道 记者从7月1日市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我市2026年社会救助补助标准全面上调,这也是我市连续第16年上调各类困难群众救助补助标准。低保、特困、孤儿养育、精简退职职工补助同步提标,全市约4.8万名困难群众直接受益,以实打实的政策红利筑牢民生保障底线。

最新救助标准,城乡低保方面:城市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757元提高至767元,涨幅1.32%;农村低保由每人每月615元提高至639元,涨幅3.9%。城乡低收入家庭认定标准按照低保标准1.5倍执行。特困供养方面:城市特困人员月供养标准由每人每月1130元提高至1151元;农村特困人员由每人每月919元提高至955元,城乡特困群体救助标准涨幅均达3.9%。孤儿养育保障方面:集中供养和散居孤儿标准统一上调,由每人每月2370元提高至2650元,涨幅达11.81%,保障力度大幅提升,进一步改善孤儿生活养育条件。精简退职职工方面:上世纪60年代精简退职职工补助标准同步按照农村低保3.9%的幅度上调,分四档落实新标准。

持续上调救助标准一方面能够减轻日常衣食、就医、就学等刚性生活开支上涨带来的压力,切实减轻困难家庭经济负担;另一方面不断缩小城乡、群体收入差距,精准帮扶弱势群体,从源头化解因生活困难引发的各类问题,夯实社会和谐稳定根基。同时,常态化逐年提标有助于构建稳固长效的兜底保障机制,牢牢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以精细化社会救助助力共同富裕。

市民政局副局长赫崇军介绍,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在深入调研基础上,综合考虑全市经济发展水平、居民人均消费支出增长等因素,科学测算、反复论证,并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合理确定提标幅度。

连续16年稳步提标,是我市持续增进民生福祉的有力举措。新标准于7月1日起正式实施,相关部门将加快推进政策落地兑现,依托大数据平台动态监测困难群众生活状况,切实将民生保障工作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