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9月20日
据新华社北京9月18日电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等10部门《关于促进房车消费的若干措施》。若干措施坚持问题导向,着力打通房车(包括旅居车、旅居挂车、宿营车)消费堵点,释放房车消费潜力,更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若干措施提出提升房车供给质量,优化房车登记、报废和驾驶人培训考试管理,保障房车通行和停靠,加强房车营地建设,强化房车旅游产品供给和管理服务,完善房车租赁服务,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实施房车消费促进行动,落实安全管理责任等9条政策举措,覆盖房车消费全链条。
若干措施鼓励企业做好产品适用性开发设计,提升房车体验感和舒适度,满足多样化、个性化消费需求。鼓励发展新能源房车,提高房车智能化、绿色化水平。优化调整房车报废年限,小、微型非营运自行式房车使用年限参照小、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使用年限执行,不设强制报废年限;租赁小、微型自行式房车使用年限由15年放宽至25年;旅居挂车使用年限由15年放宽至2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