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李军同志辞去营口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6年9月24日营口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三次会议通过)

2026年09月26日

营口市人民政府市长李军同志因工作变动,请求辞去市长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营口市人大常委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有关规定,营口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定,接受李军同志辞去营口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的请求,报营口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