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0月30日
荣 毅
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是领导干部从政履职的核心课题,其中蕴含着深刻的马克思主义哲学智慧。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努力创造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提供了根本遵循。从唯物论、辩证法、人民史观等维度把握正确政绩观的哲学内核,有助于深刻回答“政绩为谁而树、树什么样的政绩、靠什么树政绩”的根本问题。读懂这些蕴含的哲学智慧,是党员干部校准政绩坐标、提升履职质效的关键所在。
一、唯物论维度:以实践为基,把握政绩的客观性本质
马克思主义唯物论坚持物质第一性、意识第二性,强调物质世界的客观实在性,要求一切从实际出发。政绩作为改造客观世界的成果,同样具有鲜明的客观性,绝非主观臆断的产物,更非“纸面繁荣”的堆砌,而必须植根于现实条件、遵循客观规律、回应实际需求。违背经济规律、忽视地方资源禀赋、透支生态环境的“政绩工程”,本质上是以主观意志代替客观实际,终将暴露弊端、付出代价。唯有坚持实事求是,深入调查研究,准确把握发展所需、基层所盼、民心所向,才能夯实正确政绩观的现实根基。
唯物论又强调主观能动性和客观规律性的辩证统一。尊重客观规律是正确发挥主观能动性的前提,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是认识和利用客观规律的必要条件,而实践是二者统一的基础,也是检验政绩成效的根本标准。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既不能消极等待、无所作为,也不能脱离实际、盲目蛮干,而要在实践中不断深化对规律的认识,以历史主动精神担当作为、攻坚克难,创造经得起实践检验的实绩。
二、辩证法维度:以长远为要,涵养政绩的发展思维
马克思主义辩证法主张用联系、发展、全面的眼光看问题,反对孤立、静止、片面的形而上学思维,为正确政绩观注入长远发展智慧。这要求干部涵养“功成不必在我、功成必定有我”的境界,摒弃急功近利的短期行为,统筹当下与长远、显绩与潜绩、局部与全局的关系。辩证法的发展观要求政绩经得起历史检验。如果一时的增速、表面的繁荣以牺牲长远利益为代价,便难以经受时间检验;生态保护、制度完善、基础教育等打基础、利长远的工作,虽见效较慢,却能为长远发展筑牢根基。唯有保持历史耐心,一茬接着一茬干、一棒接着一棒跑,才能创造惠及当代、造福后人的实绩。
辩证法的系统观念丰富了政绩观内涵。干事创业、创造政绩本身就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发展与安全、效率与公平、局部与整体等多重关系。干部要摒弃“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片面思维,立足大局谋划工作,妥善处理显绩与潜绩、小我与大我的关系。以系统思维统筹推进,既能避免局部利益损害整体利益,也能防止短期发展透支长远潜力,确保各项工作具有连续性、稳定性与可持续性。
三、人民史观维度:以民为本,锚定政绩的价值归宿
马克思主义人民史观认为,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这为正确政绩观划定了价值坐标。树立正确政绩观,本质是确立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导向,关键是要把评判权交给人民,把人民满意与否作为衡量实绩的根本标准,始终站稳人民立场、践行群众路线。真正的政绩,是为群众带来实实在在的好处,解决就业、教育、医疗、养老等急难愁盼问题。脱离群众需求的政绩,即便规模再大、包装再光鲜,也毫无价值可言。“金杯银杯不如群众口碑”,这句朴素的话语生动诠释了人民史观的核心要义:只有把群众利益放在首位,让政绩贴合民心、顺应民意,才能赢得群众信任与支持,筑牢党执政的群众根基。
人民史观要求干部摒弃“政绩仅为个人升迁”的错误导向,树牢“为民谋福”的政绩意识,践行“为民办事”的实践要求。干部要主动深入基层、倾听呼声、了解需求,多做打基础、利长远的民生实事,不搞华而不实的形象工程。把为民初心贯穿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全过程,才能创造彰显人民立场、经得起群众评判的实绩。
四、融哲学智慧于实践,以实干担当树政绩
马克思主义唯物论、辩证法、人民史观相互贯通、有机统一,共同构筑起正确政绩观的哲学根基。唯物论要求从客观实际出发,确保政绩不脱离实际。辩证法要求用联系、发展、全面的观点推进工作,以系统观念和长远眼光创造政绩。人民史观要求站稳人民立场,确保干事创业不偏离为民初心。理解这一哲学逻辑,才能把握“树立”与“践行”的内在关联,把哲学智慧转化为干事创业的实际行动。为此,我们要深学笃行马克思主义哲学,把唯物论、辩证法、人民史观等融入履职全过程,提升用哲学思维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坚持实事求是,立足实际科学决策,在实践中检验和完善对政绩的认识,坚决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守人民立场,把为民造福作为核心追求,用群众口碑检验工作成效。
面向“十五五”新征程,改革发展任务艰巨繁重,民生期盼日益殷切。广大党员干部唯有真正读懂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所蕴含的哲学智慧,把实事求是的原则、辩证思维的方法和人民至上的立场贯穿始终,才能校准从政方向、锤炼过硬作风,创造无愧于党、无愧于人民、无愧于时代的实绩,为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贡献力量。
作者单位:营口理工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