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日 | 一 | 二 | 三 | 四 | 五 | 六 |
---|
中小企业“钱袋子”更有保障
修订后的《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自2025年6月1日起施行。修订后的《条例》明确,机关、事业单位和大型企业不得要求中小企业接受不合理的付款期限、方式、条件和违约责任等交易条件,不得拖欠中小企业的货物、工程、服务款项。机关、事业单位从中小企业采购货物、工程、服务,应当自货物、工程、服务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合同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按照深化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要求,部署在全国开展老年人药品、保健品虚假宣传专项整治工作,有效打击药品、保健品市场“坑老”“骗老”行为。
各地市场监管部门专项整治聚焦老年人药品、保健品领域,要综合运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依法查处虚假宣传、价格欺诈、违法广告、非法添加等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破坏市场竞争秩序的行为。通过开展“你拍我查”活动,鼓励群众拍摄涉嫌违法行为,及时收集和掌握违法问题线索,公正高效查处,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促进市场竞争环境不断优化。
近期,国家网信办会同金融管理部门依法处置一批散布资本市场不实信息、开展非法荐股、炒作虚拟货币交易的账号、网站。现将部分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爱股票APP”等账号发布资本市场不实信息。微博账号“爱股票APP”、抖音账号“价值发现者”发布转融通、融资融券有关制度安排等不实信息。微信公众号“杰克船长宏观策略”散布有关量化基金监管政策的谣言。百度百家号“北熊喵”发布资本市场交易时间调整等虚假信息。涉及的账号已被依法依约关闭。